Friday, June 26, 2009

黑衣,蜡烛, 不吃东西

已經算不清楚,幾個期來,到底少人上了囚車,送進警局,進入扣留房。
當然,我不是指那些作奸犯科的歹徒。如果是他們上了囚車,大家都會齊聲贊揚警方的貢獻。
我是說那些穿黑衣的、點蠟燭的、不
東西的人民。
不能因為人家穿黑衣、點蠟燭、不吃東西,而把人家抓上囚車;很奇怪呢!
黑衣也是衣,有衣服蔽體,就不傷風化;最多老人家忌諱,嘴巴唸兩句,如此而已。
點蠟燭,不是燃放爆竹,不會妨礙公共安

不吃東西,有
100種理由,減肥、淨體、清腸胃、齋戒、厭食、吃不下,省錢;不管任何理由,都是個人的自由。
不必勞師
眾,看得那麼嚴重,把人抬上車去。
是的,他們穿黑衣、點蠟燭、不吃東西,有本身的原因,譬如他們說的維護民主、爭取人權,或是反對政府。
也不能因為人家稱要維護民主、爭取人權,反對政府,而把人家送上囚車。
老實說,每一次把這些人民送上囚車,我發覺,他們都還面帶笑容。
誰該高興,誰該懊惱?誰受懲罰,誰受獎勵?答案並不難找。
在民間耳語,皇家警察的形象,又再跌了一級。
可能皇家警察並不知道全國民眾怎麼想,可能它並不關心,因為它不是民選的,它只需要向政府負責。
但是,政府是民選的,可別忘了。
或許,皇家警察需要聘請形象顧問。不是換一套漂亮摩登的制服,而是以親民的形象出現;讓人們接受、信賴、親近。
皇家警察也得改
策略,不要在公共輿論上,一再讓自己成為標靶。
最重要的是,皇家警察要回歸專業,打擊犯罪,保護人民;同時,和政治保持距離,愈遠愈好。
那些抓抓放放的玩意兒,就別搞了,留給小孩玩去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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